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

借保時捷兜風 酒駕撞爛賠92萬元

借保時捷兜風 酒駕撞爛賠92萬元
【聯合報╱記者蘇位榮/台北報導】2011.04.09 02:59 am
吳姓男子向從事中古車買賣的陳姓車商借了一輛保時捷跑車,吳在深夜與友人喝酒後,開著保時捷跑車到處逛,結果撞上計程車,保時捷嚴重毀損,陳姓車商花了數十萬元才修好,氣的提告求償。台北地院判決,吳應賠陳姓車商92萬餘元。
陳姓中古車商去年3月間購買一輛2002年份的二手保時捷911跑車,喜愛名車的吳姓男子看到,央求陳借車給他試開,去年4月間深夜,陳與友人聚會喝酒後,他開著跑車載友人在台北市試車,但行經復興北路與長安東路口時,與一輛計程車發生擦撞,造成車輛左前方撞毀。
吳撞車後,陳姓中古車商將跑車送修,修車費達37萬多元,吳竟置之不理,陳姓車商提告,主張車輛撞毀後,只能以170萬元低價賣出,遠低於市售行情的200多萬元。
台北地院審理,審酌同款年份跑車的市售價格約為225萬元,認定陳姓中古車商在跑車受損後,交易價值貶損約55萬元,再加上拖吊、修繕費共37萬餘元,判決吳姓男子應賠車商92萬餘元。
【2011/04/09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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